1 认证审核
1.1 认证申请
申请组织向GHC市场部提出认证申请,填写《认证申请表》,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附件。GHC市场部受理认证申请后,进行申请评审(必要时进行初访),并提供认证报价。双方确认认证依据、费用等相关事宜后,协商签订认证协议。
1.2 认证准备
GHC与申请组织明确认证要求,即申请组织已按认证标准要求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,体系充分有效试运行三个月以上,实施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,且最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/环境/安全事故。
申请组织应在现场审核前15天提交相关文件,包括法律地位证明文件(如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)、管理手册、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清单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文件(如消防验收、环评批复等)。
GHC审核部组建审核组,并与申请组织确认审核组成员和审核时间。
1.3 第一阶段审核
1.3.1 文件审核
审核组将依据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,对客户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。
1.3.2 现场审核
第一阶段的现场审核主要是收集客户管理体系范围、过程和场所的必要信息,评价客户是否在资源配置、关键绩效等方面为实施第二阶段审核做好准备,为策划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关注点。
一阶段审核(含文件审核)发现的问题已《第一阶段审核问题清单》的方式提交给客户整改。
1.4 第二阶段审核
审核组依据审核计划对客户进行现场审核,验证管理体系与审核准则(包括管理体系标准、组织的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)的符合性及实施的有效性。GHC视审核为体系诊断过程,并为申请组织提供管理体系持续改善之机会。
1.5 审核结论
审核组以客观、公正的态度收集客观证据,对于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出具书面不符合项报告,要求限期整改,并做出是否推荐注册的审核结论。
现场审核后,申请组织应对不符合项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,并向审核组提交实施纠正措施之证明材料。
轻微不符合要求30天内完成整改;严重不符合要求15天内纠正,接到纠正资料后10天之内回到现场验证,所有的纠正措施必须至少在90天内完成(主要指需要有一些工程改善等)。
对于轻微不符合,审核组可进行书面验证或现场验证,严重不符合则必须进行现场验证。
1.6 注册颁证
申请组织的审核材料经GHC技术委员会认证评定人员评定认可后,由GHC技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并报GHC法人代表签发认证证书。
GHC将在网站上定期公布获证客户的认证信息。
2 监督审核
申请组织在获证后,需维持并持续改善管理体系。GHC将对获证客户实施监督审核,以确认获证客户管理体系的持续符合性和有效性。
获证后,GHC对获证客户定期实施监督审核,现场监督审核的周期不超过12个月。GHC审核部针对不同组织的具体情况或合同规定制定监督审核月度计划。
3 再认证审核
获证客户在证书到期前须实施一次再认证审核。由获证客户在证书到期前3-6个月内向GHC市场部提出再认证申请。经再认证审核(含文件审核、现场审核)合格后,GHC向获证客户换发认证证书。